新竹縣一名范姓男子在1994年與梁姓女子未經公開結婚儀式,2人即到新埔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且出資百萬元買房,登記在梁女名下;但妻子不久即有外遇,范男憤而提出婚姻無效,甚至離婚訴訟。新竹地院法官調證人及被告詢問,確認2人結婚無公開儀式,因此確認婚姻無效。
梁女常以外出買水果去為由與外遇男子幽會,冰箱老是塞滿水果。某次,范男抓到妻子與黃姓男子在公墓旁疑似車震,上前去理論反遭對方恐嚇;事後,梁女與前夫兒子又帶人闖空門,聚眾吸毒,甚至把范男家當丟到倉庫,自行搭工寮獨居。范男因無法忍受梁女母子而提告獲勝。